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本校编制了《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分金台路1号行政楼317室
办公电话:0539-883277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子邮箱:lkbgs8832777@163.com
邮政编码:276025
二、信息的分类
学校公开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主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本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具体网址为:https://www.lyvust.cn/xxgk.htm。
此外,本校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2.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学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2.申请途径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受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4.处理时限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学校按照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